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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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9
来源:
阅读人数:
342人

校内各单位:

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及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系统内外专家团队作用,持续深入研究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统计学科建设,培养统计科研人才,以统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课题管理

“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限项,我单位限申报5项。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申报安排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具体流程请参考《申报流程》(附件2)。该项目管理系统于2025年6月23日9:00到6月25日24: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因本项目实行限项5项,超过限项数量,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故申报教师在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以此通知为准。

请申请人在2025年6月26日12:00前将从系统导出的《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提交至科研处简杨扬。

五、注意事项

(一) 经费预算中,间接经费不能为零,占比为总经费的5%-40%之间。

(二) 请代为填写申请书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内容: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为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实施而制定的特殊政策措施;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措施;本单位已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等。时间落款统一填写为:2025年7月3日。

(三) 申请人须按《申报指南》(附件1)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统计发展建设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四)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本次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杨扬   联系电话:19934309828

办公地点:铭福楼313科研处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请登录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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