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5 年—2027 年)》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围绕全省教育工作要点和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近期组织开展 2025 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教研机构。
(二)课题选题
申请人可参照《2025 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教育数字化核心领域开展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及内容。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额申报,评审推荐5项。
(四)申请人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4.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项省级课题,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5. 为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其他单位系统的课题时,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6. 课题负责人申报内容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需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及信誉保证。
二、课题管理
(一)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施行逐级管理。各市(州) 电教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 育学校开展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地区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 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
(二)课题负责人应重视和加强课题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收集。确定团队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三)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至3年。按照《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立项课题按照撤项处理。
1. 课题立项后,未按要求组织课题开题,未实际开展研究 工作的;
2. 课题立项后,2年内未提出中期评估申请的;中期评估通过后,2年内未提出结题鉴定申请的;
3. 课题立项后,参加中期评估评审或者结题鉴定评审2次 仍未通过的。
三、申报方式
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基于课题平台开展,采取网 上申报。
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网 (https://keti.scbdc.edu.cn/)。
申请人须在9月1日至9月25日期间完成系统注册,并在线填写《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课题管理要求,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每个申报课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支付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5日。根据我校实际申报情况,后续通知申请人有关评审费缴纳具体事宜。
请申请人于9月25日前,将《申报表》(Word文档命名: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表)及《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简杨扬OA邮箱。同时,请将《申报表》一式2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提交至科研处。
10月10日前,科研处将根据校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按照《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进行评审,并公示5位课题申请人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简杨扬 联系电话:19934309828
办公地点:雅园3栋106科研处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2.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3.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标准
4.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