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0]8号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或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申报。
5.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推荐单位要求
1.地方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3.地方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科技厅和财政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1年4月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请申报人在2020年9月17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与科研部陈英燕确认已成功提交信息。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英燕
联系电话:18215686061
附件:
1.教育厅收文-关于申报2021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
3.2020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1.教育厅收文-关于申报2021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科研部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