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科字〔2020〕2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紧密围绕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科研领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实现高校科学研究功能,服务地方经济,助力学校建成应用研究型大学,学校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根据学科建设方向以及人才队伍基本状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人才,培养具有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优秀人才和科研骨干,保持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队伍可持续发展;挖掘潜力,整合资源,提高团队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学科专业研究和科技项目增长点;打造科研平台,稳步推进教学质量提升及未来硕士点建设;孵化科研课题和优质学术论文,申报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有效落地实施;倡导优良的学术氛围,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促进我校教育科研事业发展,加快实现应用研究型大学目标。
二、组建条件
1.团队组建须推荐1名团队负责人、1名秘书、成员若干。团队负责人原则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一定科研经验和成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
2.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不少于3人,鼓励跨专业联合研究),团队成员的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实现“老中青、高中初”的有效组合,分工明确,共同选择课题、研究课题,开展联合攻关。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3.团队可分为工科类、社科类、人文类、经济类、管理类、艺术类、设计类等大类,各学院团队可以命名不同学科专业方向科研小组:例如XXX科研一组(XX方向),XXX创新一组(XX方向),建设初期,对团队组建条件可以适当放宽,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团队建设,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
4.科研团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作为学术顾问,根据实际参与工作量给予适当劳务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应有实际材料支撑,并经学院评估审核,报科研部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记入本单位科研经费预算)。
三、工作职责
1.团队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团队科研组织管理工作。
2.秘书职责:主要负责各类科研通知、科研文件精神、科研会议的上传下达,学术讨论和交流场地安排,做好会议记录、科研材料及成果的收集、初步汇总、归档整理等组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3.成员职责:
(1)在团队负责人领导下,展开团队科研项目研讨、选定、实施、及科研成果管理与转化工作。具体负责年度科研发展计划以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计划的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
(2)开展各种学术交流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将各种学术会议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团队学习、讨论,会后进行资料整理和总结。
(3)科研项目申报。校级以上相关部门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时,团队多次调研、论证、遴选后的项目,经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可将其具体申报项目材料整理上报。
(4)科研立项课题的全过程实施与管理。具体负责本团队立项课题的实施、自查,包括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等过程自主管理。
(5)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宣传、科技成果展览、成果转化以及技术转让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6)负责项目和成果的统计工作。负责立项课题、科技成果、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等登记审核工作。
(7)推荐聘请本学科国内外学者到学校或所在学院作学术报告,协助学者接待和学术报告会场的安排。
(8)完成学校、本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团队成立审核备案
1.学校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团队的申报备案工作(新引进的人才可随时申报团队)。在申报时间内,由拟组建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单位递交《吉利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组建申请书》(见附件),由单位领导审核并择优推荐上报,科研部备案。
2.对团队负责人变更或团队成员变化较大者,所在单位应向科研部提出变更申请或者予以撤销。
五、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
各学院通过团队建设,在多个学科逐渐形成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并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若干团队,产生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学校科研特色与方向的重要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承担一批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学科研究计划项目,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研后备力量。
2.具体任务指标
各科研团队结合团队成员兴趣爱好、科研学术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任务指标(如在一定周期内发表论文、纵横向课题级别数量和到账资金等),科研成果数量与质量作为本单位学年团队及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名额推荐等参照依据。
六、团队管理
1.团队负责人由学校聘任。团队成员由团队负责人聘任,报学校审批。团队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并受校院两级监督指导,对无成效的负责人及时更换。
2.每年团队培育研究课题团队可以给予一定课时或经费补贴(学院审核并提供相应支撑资料),孵化后批准立项课题资助及成果奖励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每学年根据团队任务完成情况,评出优秀团队,给予一、二、三、优秀不同级别奖励,其成果也参与学校每年组织的科研成果奖励。
4.各单位科研团队数量与科研成果数量质量纳入学校对单位绩效考核范畴。
5.在一学年度科研工作完成后,须向科研部提交本团队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并接受学校组织的年度评估和检查。
七、其他
1.只有围绕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3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成果须以吉利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2.省级以上展览及比赛获奖以学校认定为准。项目(课题)、论文、专利、专著、获奖等成果须以吉利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3.第一轮建设周期为三年,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4.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由科研部负责解释。
5.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科研团队组建工作,并统一报送吉利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表。电子版请发至陈英燕老师OA邮箱(chenyingyan@bg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部。
成都校区:陈英燕,明德楼153室,电话:18215686061
北京校区:马丽雅,俊园1号楼112室,电话:010-60755807、15901018497
吉利学院科研部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