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科字[2021]11号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转发你们,申报条件、程序及评奖类别详见附件,请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请申报人于5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科研部,科研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备案,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联系人:帅鲲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科研成果奖的评选通知
科研部
2021年4月16日
附件2 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专家鉴定表 .docx
附件1 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人文、科技).doc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