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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级别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2-10-01 来源:

京成双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鼓励和支持更多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论证、充分准备,按照多轮次辅导、重点培育的原则,现决定启动2023年高级别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及各专项项目;

(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放课题);

(三)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各专项项目。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22年11月15日前)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团队)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广泛发动本单位具有申报资格的研究人员,特别是青年学者积极申报。统筹相关、相近学科人才,整合研究团队,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现有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附件1),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辅导,充分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学校适时安排专家进行集体辅导、开展专题讲座。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有申报意向的人员名单及选题报科研管理部门(附件2)。

第二阶段:撰写课题申报书,专家进行指导(2022年11-12月)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团队)依据辅导方案组织本单位的布置安排、选题论证,聘请校内外专家指导,对选题方向、课题论证严格把关。

申请项目的教师撰写申报书初稿提交二级单位后,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重点鼓励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专家或学院指定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

第三阶段:学习指南,修改申报书,专家再次指导评审(2023年1月)

相关项目申报指南一般于当年12月或次年1月下达。申报人员要认真研究最新《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最终确定申报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于1月初将修改稿交科研管理部门(具体时间根据指南下达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指导,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申报书质量。

第四阶段:形式审查,确定终稿。(2023年2月、3月)

申报人员要利用寒假时间继续完善项目申请书,优化课题组成员构成。按照我校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管理部门逐一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成定稿。

三、工作要点

(一)50岁以下教授、博士、近3年晋升为高级职称的,原则上均要求申报;

(二)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已主持过省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充分利用已有项目研究基础,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度申报指南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三)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要进一步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四)鼓励各单位教师参与其他高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接国家自科基金开放项目;

(五)各单位要深入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要充分发挥教授、博士的带头作用。

(六)各学院、各平台(团队)分工协作,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科研管理部门着力协调解决申报中的疑难问题,做好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七)各学院、科研平台(团队)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认真落实,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率。

四、其它事项

(一)为提高申报质量,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及早准备,遵守时间要求和审查程序。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管理部门联系。联系人:周亮,17783081789。

(三)各单位应提前做好专家邀请的立项审批流程,  留存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和专家指导意见,作为报销凭证材料。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近5年立项名单

2.2023年度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

附件2.2023年度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xlsx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近5年立项名单.rar


吉利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