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成双校区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评奖受理范围、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要求,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s://www.sinoss.net/) 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时间要求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申报时间要求,考虑到寒假、遴选、公示、网上集中申报等时间因素,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12月31日前,完成意向征集。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提前与科研处联系,鼓励与相关院校合作申报。
(二)1月9日前,完成校内遴选。牵头单位报送申报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需完全一致)。
(三)1月9日—1月18日,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四)2月1日—2月18日,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
请拟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纸质材料报送铭福楼313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邮箱zhouliang@bg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亮,17783081789
吉利学院科研处
2022年12月16日
科字〔2022〕8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