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和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督导,保证2022年立项科研课题按时高质量完成,根据《吉利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助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范围: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含各专项项目)、2022年四川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研究中心项目、2022年四川省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会项目。
检查时间:6月20日前。
二、中期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现阶段取得的成果;
(二)项目研究期间的经费执行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四)如有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则需提交《吉利学院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书面说明情况,并履行审批手续。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员及时核对本学院项目情况,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一式三份,阶段性研究成果一份。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B负责人项目%2B项目名称”命名,通过OA邮箱发送至科研处唐立青老师。
(二)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材料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另行准备,装订成册后报科研处审核,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一并报送,电子版材料按结题清单顺序扫描为一个 PDF。结题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2。
(三)科研处对中期报告和结题材料进行检查评审。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予以报销项目经费的70%;通过结题审核的项目可报销全部项目经费;对于检查未通过的项目,暂停后期经费划拨,所在单位应督促项目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作撤项处理,并限制后期项目申报。
联系人:唐立青 联系电话:1309633639
办公地点:铭福楼313(科研处)
附件:1.吉利学院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吉利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模板(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