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新兴服务业等领域。其中,《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赛马制)组建工作指南(试行)》(川发改创新高技〔2022〕224号)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生物(医疗健康设备)、新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新能源(氢能)、绿色环保(高效节能设备)5个领域,不重复作为本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领域。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与高技术发展项目(平台)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2〕329号)要求,做好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通过各学院推荐申报,各学院将申报材料初稿(含附件1和2)电子版于7月15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马欣蔚老师OA邮箱。
(二)初步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推荐上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61.89.108:9001/#/index),按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已有账号的申报单位使用原有账号,在线填写申请报告(附件1)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5日24:00。
附件:1.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