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结项通知,我校共有4项项目在本次结项范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以论文结项请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内容页、封底;以专著结项请提交出版书稿原件;以主题发言结项请提交发言稿最终版)。
(二)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
(三)一般项目在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
三、材料报送
12月1日至12月8日期间,各项目负责人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ps.swjtu.edu.cn/index.html)填写结题验收项目相关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报送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成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学校审查同意并报教育厅备案。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请各项目组负责人尽快准备结项材料,于11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唐立青OA邮箱。
附件:1.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