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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表于:2024-10-22 来源:

科字〔2024〕67号

 

校内各学院:

为有效推进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赶早抓细,深挖潜力,加强选题论证,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现将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一)各学院全面梳理具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条件的教师名单,充分了解教师目前的科研情况,根据研究特长,优化人员配置,进行针对性组织动员。

(二)重点做好团队项目和新入职青年博士的申报工作。各学院成立专班,组织学科带头人或有成功申报经验的专家进行专题论证或帮扶。

(三)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早落实推进,并将各学院的项目申报进度安排报送科研处。

(四)加强联合、协作,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入。特别是相近学科,相关学院可联合外请专家论证。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选题论证(即日起至11月15日)

1.拟申报人撰写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计划一览表(附件),学院集体论证及进行意识形态把关后汇总提交。

2.科研处组织“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针对项目论证,分主题展开深入指导、交流。

3.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评审并反馈意见。

4.学院根据意见论证修改选题,组织送学科专家外审。

(二)第二阶段:申请书撰写及初稿论证(2024年11月25日-12月25日)

1.申请人员参照2024年申请书,撰写申请书并完成初稿。

2.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申报书进行集中论证。

3.12月25日提交申请书初稿。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三)第三阶段:项目申请书完善(12月27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

1.学院进一步集体论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2.学院组织论证材料送学科专家外审。

3.申请人根据外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四)第四阶段:正式申报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学院组织专家解读申报公告。科研处根据各学院的解读安排,组织相关教师参与学习。

2.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容校对和形式终审。

3.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正式填报。

三、预申报须知

(一)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选题可参考《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中的重点研究范围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中各学科重点领域和重点课题,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来分学科课题指南、已立项课题、相应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待《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二)申报人在撰写申请书时要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关处理公开信息可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查询。

(三)经费预算编报说明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

四、预申报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围绕申报工作重点,在项目预申报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强化组织协调,早谋划、早启动,统筹规划、精准动员,保证项目申报数量;

2.加强项目论证,扎实做好学院集体论证和专家外审工作,夯实项目申报质量;

3.精细过程管理,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审核和形式审核工作,按时完成阶段任务。

(二)各学院要合理规划预申报各阶段工作,科研处将全程跟踪参与组织申报。

五、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并请学院科研管理员于11月8日12时前将《学院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计划一览表》,发送至科研处简杨扬OA邮箱。

 

附件:学院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计划一览表(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