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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表于:2025-03-17 来源:

科字〔2025〕40号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启动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中心课题示范引导作用。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开展深度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选题范围

请申请人阅读《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并在选题范围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如确有必要,申报者也可自行选题。

三、课题类别和申报要求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控制在20项以内。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0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

(三)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有主持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经历。

2.一般课题的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备该条件,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其他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4.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课题,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以下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已立项中心课题但尚未结题;在中心立项的课题被终止/撤项且终止/撤项时间未满两年。

(四)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应发表1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或者出版一部专著/教材;

2.其他项目原则上应发表一般期刊文章2篇(含)或者出版一部专著/教材。

项目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Center f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Research, Sichuan”。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或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题。

四、申报办法

请申请人于4月14日前,将《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统计表》(附件3)电子文档(Word和Excel版本),压缩文件夹以“2025课题申报+题目+主持人”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简杨扬OA邮箱。

同时,请申请人将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提交至科研处简杨扬。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杨扬   联系电话:19934309828

办公地点:铭福楼313科研处

 

 

附件:1. 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课题选题指南

           2.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3.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统计表(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