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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表于:2025-04-01 来源:

科字〔2025〕55号

 

校内各单位: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助力新时代清廉蓉城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围绕“成都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课题申报公告。本课题旨在形成兼具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二、申报类别

2025年度课题共设三类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课题的研究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课题的研究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0.5万元;自筹课题原则上由课题申报人自筹研究经费。重点项目原则上为期2年,一般项目与自筹项目原则上为期1年。课题申报人可按照《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范围拟定课题名称,也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三、课题类别及结题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要求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请。

(三)申报课题须按照《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课题申报书》(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目前主持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四、项目成果管理

(一)获准立项的《申报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重点项目应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应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提交一篇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自筹项目应在省市媒体(网络或者纸媒)撰写1篇新闻报道(显著位置标识“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或者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明确注明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资助字样并注明课题立项编号。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和鉴定,评审和鉴定结论由研究院予以公布。

(四)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而确需延期的,须向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递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

五、申报方法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于4月30日前,将《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课题申报书》(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文档(Word版本)(命名:2025年项目申报+项目类别+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申报书/活页),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简杨扬OA邮箱。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将纸质《课题申报书》(一式4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提交至科研处。

同时,研究院要求申请人提交《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科研课题意识形态承诺书》(附件4)。请申请人自行进行二级学院或部门党组织印章申请,并将加盖党组织章的《意识形态承诺书》,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杨扬   联系电话:19934309828

办公地点:铭福楼313科研处

 

 

附件:1. 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2025年度课题指南

           2.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课题申报书

           3.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课题论证》活页

           4.成都市清廉文化研究院科研课题意识形态承诺书(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