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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2025-04-07 来源:

科字〔2025〕58号

 

校内各单位: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2025年度项目正式发布,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并以专章形式科学解答了构建完善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价值根基、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治理现代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提供了根本行动纲领。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这一重要决策既与既往战略部署形成有机衔接,又为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国家安全法治系统工程,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二、申报主题及指南

2025年中心项目将围绕“国家安全法治”主题展开,题目自拟,包括但不限于: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法治重要论述研究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内涵与立法体系完善研究

(三)传统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等)的法治保障体系建构研究

(四)非传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的法治保障体系建构研究

(五)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解释与适用研究

(六)国家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

(七)国家安全案件证据规则与司法审查机制研究

(八)国家安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九)国家安全的国际法治保障研究

(十)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人才培养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鼓励与中心选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者积极申报。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中心项目,并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中心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申请者承担本研究中心的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  

四、项目类型及结项要求

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其中重点项目拟资助3-5项,一般项目拟资助8-10项,青年项目拟资助4-6项。各类项目的研究工作始于项目负责人与中心签订合同书的次月。研究期限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原则上重点项目为3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为1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一)重点项目

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在CSSCI(不含扩展版、集刊)或S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

以专著作为成果申请结项时,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要求字数达到20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请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二)一般项目

资助额度为1.2万元/项。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优秀选题可适度放宽。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在全国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3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0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三)青年项目

资助额度为0.6万元/项。青年项目的申请人为中级(含)及以下职称,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在全国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论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5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四)其他

1.获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研究成果达到重点项目结项标准;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研究成果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智库类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由权威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教育部确定的相当于部级奖的各类基金奖、其他省部级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政府奖)二等奖及以上。

2.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主题有较高的关联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和名称,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项目实际研究期限为1年以上的负责人,需在项目研究满1年后3个月内提交中期考核阶段性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后期研究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出版与否不作要求)。

五、申报方法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于5月12日前,将《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1)、《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页(活页)》(附件2)电子文档(Word版本)(命名:2025年项目申报%2B项目类别%2B申报者单位%2B申报者姓名%2B申报书/活页),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简杨扬OA邮箱。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将纸质《课题申报书》(一式4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课题设计论证页》活页(一式4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提交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杨扬   联系电话:19934309828

办公地点:铭福楼313科研处

 

附件:1.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2.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页(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