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文件通知,我校申报73项中,共立项47项,其中重点立项项目4项,一般立项项目43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成果要求
1.该科研项目一经批准,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展开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配套资助经费,确保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2.研究期限原则上重点课题不超过两年,一般课题不超过一年,项目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项目及项目编号”字样,项目成果需是项目负责人独撰或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3.项目成果为论文的须公开发表,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公开发表或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采纳的证明,论文或研究报告发表的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
二、结项材料要求
所有项目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应使用皮纹纸(一般项目蓝色皮纹纸,重点项目绿色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结题日期(封面格式详细见《项目结题册样表》)。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2)课题结题表;(3)课题申报书;(4)课题立项通知;(5)鉴定申请表;(6)结题鉴定书;(7)工作报告、研究报告;(8)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2部)、论文提交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9)变更申请表(如需要填写)。
三、结项时间要求
本次受理结题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前。请需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申请时间前将所需材料报送科研处唐立青老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立青 联系电话:13096336391
材料报送单位:科研处(铭福楼313)
附件:吉利学院2023年四川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名单
吉利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