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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科技厅2023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表于:2023-10-17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要求,将围绕全省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重点支持新型显示、超高清视频,智能装备、无人机、工业母机,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氢能,水流域生态修复,化学药等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及重要方向建设一批省级工程中心。

二、申报条件

省级工程中心依托单位为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500万元,近三年企业取得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I类知识产权为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知识产权为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中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同时,医药类企业还需取得3项以上临床试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书。

(二)依托单位为高校院所的,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取得相关行业领域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I类知识产权为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知识产权为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中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三)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行业领域领先地位,拥有30人及以上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依托单位自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

(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300万元以上;依托软件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建设的研发场地不少于4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省级工程中心申报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02.61.89.121:81/gczx/)进行申报。

(一)网上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登陆“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注册后在线填写《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见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申请书附件),在线审核无误后提交生成正式《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8:00。

(三)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将汇总后的申报工程中心推荐函于2023年11月3日18:00时盖章以电子版传送至科技厅高新处专用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欣蔚    联系电话:18428063413

材料报送单位:科研处(铭福楼313)

 

附件: 1.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2.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查阅)


 

   

 

 

                                                                                    科研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