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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4-03-20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申报条件

(一)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本次项目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三)本次项目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申报人须在此之前完成材料在线提交,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4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他申报要求请详见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立青   联系电话:13096336391

办公地点:铭福楼413科研处

 

 

 

科研处

2024年3月20日